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3〕3号)要求,为做好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根本标准,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严格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着重提高复试质量;以考生为本,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明确标准,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可计算的等次结果。
(五)加强对学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要进一步完善复试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六)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执行。
三、学院复试领导及监督小组:
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冯晓东
副组长:刘 斌 许国防
成 员:金小琴 黄 金
负责制定康复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学院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学院综合测试结果负责。
监督小组:
组 长:张运克
副组长:孟长海
成 员:高 鹏 程 雪
负责康复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的监督工作。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除“推免生”外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名单见https://yjs.hactcm.edu.cn/content-6149.html)
(二)统考生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不高于200%。
(四)参加复试须先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
1、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为利于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要求考生参加复试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工作表现证明材料(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见附件1),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后寄送至康复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156号;单位: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BN801室;接收人:黄金,电话:18236912420),或密封后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上交;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同等学力考生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水平证明,出具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材料、本科学习及相关学习成绩单等。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具体安排
(一)体检: 2023年3月27日上午空腹带体检表自行前往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博学路与龙子湖南路交叉口东南角)体检中心体检。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3月28日8:30—12:00;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BM800室。
(三)笔试:时间:2023年3月28日下午15:00—17:00;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内容:医学技术(101000)专业考生考临床康复学;中医康复学(1005Z2)、中医(中医药康复治疗方向105700)专业考中医康复学。
(三)面试、英语及思政考核、技能考试:时间:2023年3月29日9:00;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我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成绩评定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人事档案);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综合测试、面试等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英语测试(现场问答形式)满分100分,综合测试分为技能考核100分和面试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技能考核占5%,面试成绩占20%。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考核×0.05+面试成绩×0.2。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最终成绩=初试成绩÷3×0.5+专业课笔试×0.2+外语成绩×0.05+专业技能考核×0.05+面试成绩×0.2。
七、录取办法
(一)学院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完成录取工作。
(二)面试时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附件2),每位考生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最终进行双向选择。
(三)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录取(推免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各专业按照实际招生人数确定名额1:1拟定录取名单。
(四)定向生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4月30日前交学院,由我院递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发现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6、综合测试中被一票否决者。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要在2023年3月28日12:00前将填写好的导师志愿表(附件2)及录取呈报表(附件3)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等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kfyxyyjs@126.com),纸质版交至资格审查现场,最终拟录取人员表单将由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移交研究生办,未被录取考生的志愿表及录取呈报表表单将自动作废。
(七)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进行。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河南中医药大学体检表见附件4。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参与复试组织领导及具体测试的人员要对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发现泄密、干扰公平、公正的行为,将予以追责。
(二)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jsyzb@163.com;校纪委:0371-65575590 邮箱:jwhnzyxy@163.com。
十、本工作办法由康复医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康复医学院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