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我院研究生考勤纪律,规范研究生日常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及生活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河南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请销假手续的办理
第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履行请假手续:
1、因病或其他正当事由需离校而不能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的;
2、学期开学不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
3、法定节假日结束后不能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的;
4、因科研课题、合作研究、学术会议、联合培养等外出的。
第二条病假:学生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正常上课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二级甲等医院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手续。
第三条:事假:因个人或家庭重大事情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者,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假事由,事假一般不得超过1周。
第四条:公假:因科研课题、合作研究、学术会议、联合培养等外出提出的请假,需按照《河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外出学习(科研)管理办法》执行,并报备研工部。
销假手续的办理
请假期满,必须及时到辅导员处销假。向研工部报备、报批的请假,研究生返校到所在院部辅导员处销假,及时向研工部销假。未销假者,按旷课处理。
准假权限
第五条:3天以内须履行学生申请,导师审批,报辅导员备案;3-6天须履行学生申请,导师同意,辅导员审核,报院部审批;7-14天须履行学生申请,导师、辅导员同意,院部主管领导审批,报研工部备案;超过14天的请假,须履行学生申请,导师和辅导员同意,院部审核,研工部审批。
第六条:凡研究生如需出国(境),不论出国(境)时间长短,均须向国际合作处报备,学校审批。
第七条:请病假一学期内累计一般不超过一个半月,请事假一学期累计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河南中医药大学康复医学院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