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组织管理、开展工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团学组织将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不能按时到会者,必须提前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二、会议分为全体会议、部长会议、部门会议,各团学组织按照自己的需要组织召开会议、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三、各团学组织应定期召开例会,及时传达上级领导形成的决议和有关文件,由于传达未到位,而造成工作损失,由相应的负责人负责。
四、会议期间,手机一律调成静音或关机,不得大声喧哗,禁止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到会人员必须做好会议笔记。
五、各团学组织召开会议必须备有签到表,到 会者必须签到,任何人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出席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请假。
六、开会迟到者,须在两天内交书面检查一份。
七、所有会议均由专人负责考勤工作,并进行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签到表、请假条及书面检查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于办公室或秘书处备查。
八、开会迟到3次者,给予警告,取消其评优资格;开会迟到5次者,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加分资格。开会迟到6次者,按自动退出团学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