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序、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教学例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报校内外有关教学情况;交流工作信息、学术信息;部署、安排学校的教学工作等。
2、教学例会一般由主管院长主持,其他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的原则,就各自分管的工作主持学习或安排工作。
3、教学例会应定期研究学院的教学工作,各学科主任、实训室和实验室主任可就本学科、实训室、实验室的教学工作情况在例会中向院长汇报。
4、本院各学科主任、实训室主任、实验室主任和教研办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必须参加教学例会。因故不能到会者须事先向学院教学副院长请假,并委托专人参加会议。
5、教研办应于会前拟定例会议题或提纲,会后写出会议纪要,经主管院长审阅后存档。
教学例会的召开时间为每周二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