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课是学院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了解教学工作信息、掌握教师授课水平、规范教学程序、强化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教风学风建设和教学研究活动的开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根据《河南中医学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我院听课制度的意见》,康复医学院特制定如下听课制度。
一、听课人员范围及要求
1.干部听课:各院部正、副处级干部每学期至少听课4次;学科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每学期要对本学科任课教师轮听一遍。
2.同行听课:学科教师之间听课每学期不少于4次,每次需选择不同教师,且听课不包含教学观摩活动。
3.青年教师导师制人员听课:在培养期内,青年教师对所承担的课程,应听完由导师讲授的该课程全部课时数;导师每学期,对所培养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4.新进教师听课:当年新进教师需选择所承担课程任课教师中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全程听课,一年内听完该课程的全部课时数。
5.辅导员听课:辅导员在带好班级的同时,要深入课堂听课,每学期至少4次。
二、听课形式
1.观摩听课:按照学期初制定的本学期观摩听课计划,参加教学观摩活动。
2.重点听课:根据教师、学生反映的情况安排听课。
3.随机抽听:根据课程表随机安排。
听课人员按以上要求自主安排听课时间。
三、听课情况反馈
1.听课人员要认真负责地填写“河南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每学期末,以学科为单位将“河南中医药大学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 及汇总后的评价意见交教学办。
2.听课人员在听课时要注意学生的出勤情况和思想、精神状态;同时注意教室及教学设施、设备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协助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对学生及教师所反映的有关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3.听课制度将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及任职考核的一项内容,同行听课情况将与学科年度考核相联系。
四、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