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专门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因而是财富的一般代表。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货币五种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人民币的单位为元,辅币单位为角、分。人民币在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国家经济主权的象征和国家信用的体现,也是中华文化和国家人文历史的重要载体,被誉为“中国名片”。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先后建立了一系列根据地。为保障供给、发展经济,各根据地成立了多个银行,并在一定范围内发行货币。
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同日开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也是新中国的第一套人民币。时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为该套人民币题写了中国人民银行行名。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陆续停止发行和流通,并按规定比价逐步收回。
194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到北平(今北京),各省、区、市相继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至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唯一合法货币。
1955年2月21日,国务院发布命令,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自1955年3月1日起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收回第一套人民币。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至1962年4月,第二套人民币的版别分别由开始公布的11种增加到16种。当时情况下,3元、5元、10元纸币由苏联代印,该三种券种于1964年5月15日起停止流通。1999年1月1日起除分币以外,其他币种停止流通。
第三套人民币于1962年4月20日—1974年1月5日陆续发行。到2000年7月1日停止流通,历时38年。
第四套人民币1987年4月27日—1998年9月22日陆续发行。其纸币(除1角、5角外)与1角硬币于2018年5月1日起停止流通。
1999年10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之际,根据国务院第268号令,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发行第五套人民币。第五套人民币在防伪性能和适应货币处理现代化方面有了较大提高。
迄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先后发行五套人民币,形成纸币与金属币、普通纪念币与贵金属纪念币等多品种、多系列的货币体系。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正式并轨,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1996年12月,中国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八条款国,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
2005年7月21日,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外汇储备快速上升。1978年中国外汇储备仅有1.67亿美元,1996年底首次突破千亿美元大关。2006年2月底,中国外汇储备总体规模首次超过日本,位居全球第一。
2009年4月8日,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至2011年8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2015年8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改革完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明确中间价报价参考前一天收盘价。12月11日,发布人民币汇率指数,加大参考一篮子货币的力度。2016年2月,形成“收盘汇率+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化”的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形成机制。
2016年10月1日,人民币正式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进步,以互联网支付、余额宝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移动支付日益普及,并在全球取得领先地位。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已经用移动支付进行商品交易。
(本文摘编自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共和国识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