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202305 > 招生工作 > 研究生招生 > 正文
研究生招生 School of Rehabilitation, Henan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康复医学院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25日 消息来源:研究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督促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豫考研〔2026〕1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招生复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严把质量关口,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发挥复试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中的作用。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规范实施复试录取工作,确保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复试工作原则

科学选拔:遵循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平公正: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健全,维护考生权益。

(三)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德智体全面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

(四)综合评价,规范管理:兼顾学生学业知识与专业能力、科研潜质、综合素质,完善复试机制,确保择优选拔与公平公正。

(五)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1:1.5执行

三、学院复试领导及监督小组:

复试领导小组:

 长:冯晓东

副组长:刘        

 员:黄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研究生院的指导下,负责制定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协调处理本院学位点、学科专业综合测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并对本院的招生工作结果负责。

监督小组:

 长:李伟峰

副组长:许国防

 员:王孟雨  李波波

具体职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督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检查、监督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范实施,纠查复试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问题。

四、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除“推免生”外均应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

(三)参加复试须先通过学院复试资格审查:

1.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按通知时间到所报考院部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具身份证、准考证

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扫描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申请办法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为利于对考生综合考察,考生需通过“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版材料扫描件(网址:https://yzbm.hactcm.edu.cn:8443)。在招生项目栏选择“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证件号码)登录,在“复试信息确认”栏中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后,确认无误提交,材料如下(加*号材料必须提供):

*(1)大学课程成绩单;

*(2)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审查表(见附件1),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密封后,本人自带于报到时上交;

3)已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论著以及科研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五、具体安排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6年3月27日14:30—16:00;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BN801室。

(二)笔试:时间:2026年3月28日14:30—16:30;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内容:医学技术(105800)专业考生考临床康复学;中医(中医药康复治疗研究)(105700)、中医康复学(1005Z2)专业考中医康复学。

(三)面试、英语及思政考核、技能考试:时间:2026年3月29日9:00;地点:河南中医药大学龙子湖校区

享受国家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将加分项目相关材料和本人申请书提交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招生办公室通知我院对其初试总成绩进行相应加分。

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六、复试内容、成绩评定

(一)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二)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考生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调人事档案);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专业课笔试、英语测试、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英语测试(现场问答形式)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临床技能考核)考核100分和面试100分。

(四)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最终成绩折算为100分,各部分比例为:初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占20%,外语成绩占5%,技能考核占5%,面试成绩占20%。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英语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测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

2.考生最终成绩以100分计,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初试科目满分为500分的考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五)我院不破格复试

七、录取办法

(一)学院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完成录取工作。

(二)复试时由各专业组织考生填报导师志愿表附件2,每位考生填报2个不同导师志愿,最终进行双向选择

(三)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计划)依次录取(推免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各专业按照实际招生人数确定拟定录取名单。

(四)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本人须承担全部责任。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与非定向)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培养合同(一式三份),4月30日前交学院,由我院递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交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发现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5.体验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综合测试中被一票否决者。

(六)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要在2026年3月27日18:00前将填写好的导师志愿表(附件2)、拟录取呈报表(附件3)及《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电子版(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报名号+姓名+证件名,文件可为jpg、pdf等格式)发送到指定邮箱(kfyxyyjs@126.com),纸质版交至资格审查现场,最终拟录取人员表单将由复试小组成员签字移交研究生办,未被录取考生的志愿表及录取呈报表表单将自动作废。

(七)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道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八)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进行。

八、体检

被拟录取的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安排:2026年3月30日上午空腹带体检表自行前往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龙子湖院区(博学路与龙子湖南路交叉口东南角)4楼体检中心体检。河南中医药大学体检表见附件5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拟录取考生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参加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学校及院部招生工作督察小组,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

考生投诉电话:研究生院:0371-65998824  邮箱:hzyjsyzb@163.com。

十、其他

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弄虚作假者,虽已被录取或已取得学籍,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本工作办法由康复医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康复医学院  

2026年3月25日


最近更新